《和死对头中蛊后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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叶起跟了裴序三天,头开始发昏。
那日他一离开风雨楼,就日夜不停向东南而去。这一看就是得到了重要的消息,所以叶起小心翼翼紧紧跟着。
两人的武功和内力相差无几,每次交手,输赢各半。
所以跟踪裴序不被发现,并不是难事。
只是他在轻功上略胜一筹,还日夜兼程地飞奔。
叶起为了不被甩下,连干粮都不敢去买,到了最后便开始有些吃力。
第三天,裴序在一个小镇停下来后,叶起终于松了口气。
整个小镇铺着青石板,干净整洁。
晨雾淡淡地升起,残存的春寒令人感觉有些凉意。
裴序走进镇上唯一一家客栈——悦来客栈,要了几个菜后,便开始安静地吃饭。
他吃得慢,动作十分优雅,即使一个人,也遵守着餐桌礼仪。
脊背挺直,姿态从容,仿佛摆在面前的不是家常菜,而是宫廷御宴。
叶起啃着早餐摊上买来的包子,躲在客栈外,见状翻了个白眼。
装模作样的狗东西。
她的肚子却在此时不体贴地叫了起来。
叶起莫名尴尬:“没出息,不就是三个菜吗?等我抢到钱,让你吃满汉全席。”
三天没吃饭,两个包子是解决不了饿的。
她用未来的幻想安抚着肚子,视线不由移动到裴序腰间的月白色钱袋。
钱袋有些破旧,与他身上华贵的衣袍格格不入。
不过系得松,动作快些,完全可以做到神不知鬼不觉地偷……
不对,不是偷,是他欠她的!
仿佛为了说服自己,叶起狠狠咬掉最后一口包子。
裴序已经吃罢。
他要的份量刚刚好,桌上没有一粒米一根菜浪费掉。
他偏头和小二说了些什么,然后从钱袋里掏出一张银票,便跟着小二走向后院。
叶起赶紧绕到了客栈的后方。
偏僻的小镇,客栈也修的十分简朴。
后院很大,但只有五间客房。
还有一棵榕树,一座假山。
磨盘和生活用品堆放在马厩内,看起来有些杂乱,不过也因此,更容易藏身。
叶起听着脚步声尚远,趁着他们还没来,纵身一跃,单手撑墙侧身翻了进去。
她藏在假山后,不一会就听到两人走近,然后是小二刻意压低的声音,
“就是那间房。”
叶起趴在假山上,透过缝隙,正好看到小二对着最南边的客房偏了偏头。
裴序淡淡笑着没有说话,俯身拱手。
他白衣胜雪,动作优雅,墨发犹如绸缎滑落双肩,修长如玉的指尖夹着一张银票,随着动作,直晃晃递到小二面前。
小二心中感叹,这么漂亮的公子,肯定不会是坏人。
他放心地接过银票,欢天喜地走了。
裴序没有多做停留,也没去小二指的房间,而是推门进了自己定的客房。
叶起目睹这一切,不由疑惑。
他赶了三天三夜的路,追的不是莫同尘?
为何不直接杀进去?
不是说莫同尘武功尽失了吗?
面对近在咫尺的三万两黄金,怎么一点也不紧迫呢?
叶起若有所思,难道江湖传闻有误,莫同尘武功没废?所以裴狗才会如此忌惮。
还是说,房里的人并不是莫同尘?
那他这么着急赶来干嘛?
一连串疑问被突然袭来的热气打断,隐隐还带着腥味。
叶起吓得猛地抬起头,黑黄色的巨犬脸大如盆,满脸横肉挤在一起,闻到了陌生的气味,龇着牙发出阵阵低吼。
它吼着吼着,哈喇子流了一地,鼻翼微动,试探地往叶起怀里钻。
叶起连忙掏出怀里的包子,刚拿出来,大狗舌头一卷就将包子吞下了肚,连嚼都没嚼。
吃完后两眼放光,直勾勾地盯着她。
“这位狗……”叶起瞅了眼狗的腹部,“狗姐,我是真没有了。就这一个,本来想留着做午饭的。”
狗开始低吼。
叶起慌忙捏住它的嘴:“我再去买。”
狗仿佛听懂了,头一歪,眼睛黑亮黑亮地,很是兴奋。
包子铺虽然离得不远,但是架不住裴狗整幺蛾子的时候她不在啊。
叶起略一思索,捡起一块小石头,灌注内力一丢,石头仿佛变成落叶,轻飘飘地落在裴序房间的门边。
如果有人推门,石子位置势必会有所移动。
莫同尘她不管,但是裴序必须盯紧了。要是他出过门,起码她能知道。
狗子见这人半天不动,不耐烦地仰起头,看着就要叫出来。
叶起苦着脸按住它的头,叹道:“老大,你是真狗啊!”说完纵身一跃,翻身跳了出去。
……
阿福很开心,因为今天发现了一个奇怪的人类,虽然行为举止很像小毛贼,但是不偷东西还给它带包子吃。
尤其是第二趟,整整十个包子,吃到最后它都困了。
这个人类的气味很好闻,像是春天阳光好的时候,榕树下的味道,暖洋洋地还很清新。
它闻着这个味道加上肉包子的香气,不知不觉睡着了。
叶起看着沉沉睡去的大狗,悲愤地啃着最后一个包子。
狗祖宗胃口是真好,怪不得能长这么大!
就是花光了最后的三十文钱。让她一阵心疼。
晌午日头高照,初夏的阳光晒在身上,让人昏昏欲睡。
叶起打了个哈欠,顿时泪眼朦胧。她望了望那两间房,安静如初。
裴序三天不眠不休,这会肯定是在大床上睡觉呢。
这人对银子简直就像对待自己祖姥姥。
既然他都放心睡了,自己也没必要熬着。
狗东西,害她睡草地。
叶起嘟囔着,抱着大狗充当枕头,打算也眯一会儿。
鸟儿欢畅,微风柔和,她刚闭上眼,就沉入了梦乡。
【叶少侠,这可如何是好】
裴序那张欠揍的脸再次出现在眼前,他紧紧握着自己的手腕,另一只手拿着包子,啃得满嘴流油。
狭长的凤眸尽是嘲讽。
叶起满心怒火,【你还我包子!】
她抬脚飞踹,正中裴序的肚子,脚上一片柔软,耳边还传来裴序委屈的汪汪声。
叶起心中得意,【还不承认自己是狗?!哈哈哈哈哈哈……】
笑了半天,发现怀里仿佛有什么东西在蛄蛹,她一低头,就看到裴序那张状似无辜的脸。
惊骇太过澎湃,叶起猛地睁开眼。
怀里暖烘烘地,确实有狗,正一脸委屈地扑腾四肢。
果然是场噩梦!
叶起长出一口气,手一松,大狗趁机‘蹭’地一下窜了出去。
晚霞照在黄狗的身上,把它变成了橙红色
叶起回过味儿来,发现天色已晚,不由大惊失色。
不会吧?睡了这么久!
她慌忙去看裴序门前的石子,纹丝未动。
狂跳的心这才慢慢平稳下来。
就在这时,传来脚步声,还有小二有些嫌弃的声音。
“还有一间房,客官您要住几天?”
叶起眨眨眼,一间?要是没记错,除去裴序和莫同尘,应该还有三间房啊。
“就今晚。”
低哑的声音带着无尽的疲惫,叶起心下好奇,转身趴着假山暗中观察。
落日余晖仿佛都不愿照在那个人身上。
她一身灰色衣袍洗得发白,鞋因为穿得太久,看不出本来颜色,而且两边都已磨破,露出灰扑扑的袜子。
头发枯黄用草标挽在脑后,腰间挎着一把剑,剑鞘黯淡无光,只是尾部刻着一只孤雁,因为常年累月的摩挲,几乎辨认不出它的形状。
她的剑和她的人一样灰暗。
叶起不敢置信地瞪大了双眼,宫必行?!
宫必行天赋奇高,年少师从武林神话——剑神。
剑神是百年难遇的剑道天才,她在其门下不过十年,剑术便已达化境。
当时被认为是最有希望继承剑神衣钵的人。
只是后来,她在一个剑客最巅峰的年龄,染上了赌瘾。
至此便销声匿迹。
上一次听人谈起宫必行,还是五年前。
听说她在某个赌坊被人揍得鼻青脸肿,却自始至终不肯拔出那把曾经名动江湖的鸣鸿剑。
但是,即使此刻这个人看上去是如此穷困潦倒,叶起也忍不住一脸崇拜。
因为江湖中关于她的传说太多了。
十六岁孤身一人荡平无量山山匪,十七岁剑破少林寺金刚罗汉阵,二十一岁华山论剑败尽天下英豪……
即使叶起练得不是剑而是刀,师傅是名声斐然的刀侠叶飞白,可她还是对宫必行心向往之。
因为实在是……太传奇了!
当初叶起独身挑了漠北匪寨,多少就有点向前辈致敬的意思。
叶起眯着眼笑,看来就算没她捣乱,姓裴的想要抢赏金也是够呛。
心情一好,人就松弛,人一松弛,肚子就饿。
‘咕噜咕噜’的声音在安静的小院十分清晰。
许是想到宫必行也在,即使前辈听不见,叶起还是有些尴尬。
她压着肚子想让它别叫了,再等等,等她抢了裴序的钱袋子,必先犒劳委屈的五脏庙。
悠扬的笛音就在此时传来。
如怨如慕,如泣如诉。
犹如情人在耳边的低语,又好似冤魂无言的哭泣。
叶起听着诡异的笛声,突然有种剖开自己的心,看看里边究竟是什么颜色的冲动。
她眉心微皱,立即捂住耳朵,同时调动丹田真气隔绝笛音。
一道清隽瘦削的身影循着笛声和月色,踏过院墙,轻飘飘地落于院中。
他仿佛很虚弱,吹罢一曲便以拳抵唇,不住咳嗽。
一支血红的笛子□□枯的手握着,鬼气森森。
叶起眼眸微动,鬼笛书生。
这家伙不是非十恶不杀吗?怎么也来凑热闹。
不过莫同尘确实退过婚来着……也许算是十恶里的不义?
鬼笛书生终于停下咳嗽,他面色惨白冷声道:
“尊驾还要跟到什么时候?”
只听‘唰唰唰’疾风似的声音,院中已经多了六条身影。
这六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,有的穿蓑衣,有的穿棉袄,他们手握不同兵器,都齐齐对着书生。
还没等叶起惊讶南河六仙不是远在大漠吗?就听一道轻笑从天外传来。
“我来的不巧了。”
女子御风而来足不染尘,静静地落在院墙上,影子在院内拉成一道长线。
那是一个长相极为普通的女子,普通到你会惊叹这是造物的神迹。
居然会有让人看个百八十年也记不住的脸,真是天下之奇。
叶起刚错眼就忘了她长什么样,但是对女子的轻功暗暗惊呼。
当世有此轻功者,如果只有一人,那便是——神偷墨染。
不过她不是早就退隐江湖了吗?
叶起发现热闹是真好看。她又瞅了瞅裴序那间房紧闭的门,心中腹诽:
裴狗你就狗着吧,马上这就没你什么事了,看看来的都是些什么大仙。
墙上院内,一共八人,彼此对峙。
正在这时,四扇房门突然一齐打开。
从中缓缓走出五个人。
“你们中原人,真是不守规矩。”
一对苗疆少年,女孩依偎着男孩,似乎还没睡醒,打着哈欠。
叶起瞪大了眼睛,苗疆人也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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